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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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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2008 3:41 pm
美文推荐-----男女必得赶紧离婚的七大特殊情况

文/易孑草



有些男女想离婚又把握不准,怕离错了。问我,有必须要离婚的情况吗?我说,当然有。一般可离可不离的情况,比如说,主要是因为自己的不安分而想换一种活法,还是得三思而后行。那些必须离婚的情况,是因为婚姻对双方或是对子女的伤害很大,夫妻间早没情谊可言了,并且婚姻的存在对一方或是双方变得有害。通过本人的观察,把现实生活中必须离婚的一些情况总结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相互伤害成为夫妻相处的主要方式的。不是冤家不聚头,有些夫妻关系本来不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仅不为对方着想,越发变得水火不容,甚至以相互伤害对方为夫妻生活的主要内容。这种夫妻间,有某种心理情结,就是不能让你过得安然。这样的夫妻,相互间会发生人身伤害、虐待、辱骂等情况。

二、关系已恶化到相互仇恨的。夫妻间相互成仇的情况,可能是一方做出了让另一方无法容忍的事,并且要一意孤行,不想回头,也可能是夫妻间早已失去了共同利益,反而在利益上发生争夺。夫妻相互成仇,就极有可能产生报复心理,因而,夫妻间本应为团结一体的,却成了缺乏基本安全感的关系。

三、存在极其严重家庭暴力的。家庭暴力的产生,可能事出有因,如一方真正有出轨行为,但大多数只是猜疑,一方无端地要求另一方,或是男人天生的大男子主义,或是有变态心理,稍有不快便对女人大打出手,或是借酒行凶,让另一方生死两难。躲在家中打老婆,在外就装得人模狗样。这种严重家庭暴力不管是何原因,都只有谋求离婚一条路。因为,被打的一方会越忍越难。

四、夫妻一方对其儿女有性侵害的。虎毒不食子,但人毒猛于虎。有些蓄生不如的男女,会对未成年的子女实施性侵害,甚至不从就打骂。夫妻中,有一个发生这种事,当然一般以男人居多,那么还保持夫妻关系,上天都不会答应的。这种对儿女实施的性侵害,突破了道德底线,当然,也撕破了夫妻间的情谊,更对儿女是一辈子的伤害。

五、常用婚外情来羞辱对方的。一般情况下,夫妻有一方出轨必得藏着掩着,如果一方专门搞婚外情,来打击另一方,就说明夫妻关系已严重扭曲。比如一方挟迫另一方结婚的,或是一方坚决要离婚,另一方坚决不答应的,为了报复或是泄愤,都可能公开搞婚外情,来羞辱另一方。夫妻间走到这一步,就不必要勉强过下去了。一般的夫妻,出现这种情况,另一方会认为不离婚,是对另一方的惩罚和报复,事实上,这种报复也同时在自残。

六、鄙视对方并实质性分居的。好夫妻之间,常有相互欣赏的心理。但恶夫妻则可能有鄙视对方心理。表现在行为上,夫妻就会相互间不把对方当人。两人相处在一起,就成了一件十分痛苦的事。这样的夫妻,往往在拿离婚证之前,早分居了。这样的夫妻,属于水火不容的类型。

七、心狠手毒并有谋害之心的。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间关系恶化,或是其中一方为了达到见不得人的个人目的,甚至起心要谋害对方。尽管在现在这样一个结婚、离婚自由的时代,竟然还有这种事儿,表面上看缺乏逻辑支持,但深究一下,许多人为了保护个人的既得利益,又要获得预期利益,也就不惜拿对方的生命做赌注了,嫁(娶)了这样的人,自己早早远离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