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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y1963
5600 posts
11/14/2008 1:16 am

Last Read:
1/11/2009 10:13 pm

关于富强,科学,民主,......生命一体性 (二)政教分离


uningfu 先生在"富强,科学,民主,同以耶酥为基石的基督教之间,具有一种不可分割的生命一体性"一文中留言说:"冒昧地发表一些愚见:先生似乎不应该不明白,政教分离是美国民主的基石。欧洲人更不愿回归中世纪的黑暗。您大可信您的耶稣,佛祖或默罕默德。但把这些与民主科学放一块实在滑稽。似乎有愚民之嫌?"

美国民主的基石不是政教分离.
美国民主的基石是基督教文明.
基督教是美国国家的立国之本,是美国国民道德的基础。
美国是一个被基督信仰主导的国家.
美国是当今人类世界相对最富强,最科学,最民主的国家.
政教分离是指政府(政权)不干预宗教事务,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教会(教权)不干预政府(政权)事务,不约束信徒的行为.

政教分离起源于耶稣时代的原始基督教教义,经历了中世纪政教合一的宗教迫害,成形于近代基督教新教的教义.政教分离是基督教内基督新教与天主教长期斗争的结果.

美国是一个表面看起来是一个很世俗化的国家  
一般人在看待美国时,都把它看作是非常世俗化的国家。  

所谓的世俗化,是指国家在政治、经济社会以及人们心理上已经摆脱了宗教影响或束缚的状态,主要表现为:  
1,政治与宗教的分离。  
政府不得参与宗教活动,国家公务人员的公务活动不得受宗教的影响。表现在立法上,就是法律规定,政府不得偏袒或迫害任何一种合法的宗教,公务人员不得以公职身份参加宗教活动等等。  
2,公民的绝对的信仰自由。政府不得干预公民的信仰自由。  
3,社会生活不受宗教的清规戒律的束缚。  
比如人们生活追求奢侈豪华、追物质利益等等。    
从表面上看起来,美国的国家和社会确实有以上的特征。  
在美国,尽管有一些宗教团体仍然主张建立政教合一的社会,甚至对美国国民意识的形成产生过重大影响的清教徒思想也有政教合一的倾向。但是,在法律和社会制度上,美国是个政教分离的国家,而且从立国以来就是如此。  

美国宪法禁止政府设定某种宗教为国教,禁止政府干涉或参与宗教活动。国家公务员无论有怎样的狂热的宗教信仰,都不能以公职身份参加宗教活动,不能以公职身份对某种宗教做出评论;公务员的宗教活动只能以私人身份,并且是在公务时间之外。这体现着政教分离的原则。  
美国的这种特点与日本形成了对比。在日本,首相经常以公职身份参拜靖国神社,并且法院都裁定为不违法(近期日本终于有法院裁定小泉的公职参拜属于违宪行为),这实际上不符合政教分离精神。从美国的标准来看,如果首相以公职身份参拜靖国神社,无疑是违背了近代国家政教分离的原则,但如果以个人身份,就只能说是个人价值观的问题。  
在美国,无论你是天主教徒、还是基督教徒、佛教徒或者伊斯兰教徒或某种新兴宗教的信仰者等等,国家都保护你不受任何来自政府或者民间的宗教迫害。这体现着信仰自由的原则。  
   
美国的表面的世俗化特征,是基督教理念的实践,并非真正的世俗化.
    
“你所需要的,你们的天父都知道,你们要先追求神的义,然后一切都会加于你”——《马太福音》    
那么,怎么看待、怎么理解前面讲述的美国的各种表面的世俗化特征呢,也就是说,怎样理解美国表现出来的政教分离、信仰自由、物质主义等的特点呢?  
我国的学者把美国社会表现出的强烈的世俗性与同样强烈的宗教性,称作是 “宗教信仰无所不在与世俗精神历久不衰的共生现象”,是一种“令宗教学者感到困惑的普遍的拜物性与显著的宗教性的悖论式结合”。美国世俗化学者但尼尔贝尔则说,美国人得了“精神分裂症”,有两个不同的语系,一个是拜物的、功利的、利己主义的语系,一个是宗教的、利他的社区的语系。  
其实这种理解、描述和定义都是错误的。  
从基督教精神史中可以看到,在当今世界被认为是世俗化国家特征的政教分离原则和信仰自由的原则,其实起源于耶稣时代的原始基督教教义,成形于近代基督教新教的教义;在当今世俗化国家被认为是物质主义的勤勉、储蓄、敬业、追求财富等世俗化观念,就如社会学家韦伯所论证的那样,其实起源于近代的基督教改革,反映了新教清教徒派和路德派的宗教理念。  
美国作为清教徒当初要创建的基督的王国,其立国精神、国民道德等都反映了清教徒以及路德宗等新教教义。就美国的政教分离原则而言,它是依据新教的政教分离的宗教信念而设立的;就美国人的狂热的物质主义而言,它由来于基督教新教的勤劳致富荣耀上帝的理念,不同于世俗国家的物质主义,不是拜金主义。  
一、首先,我们先看政教分离原则和信仰自由的原则  
政教分离与信仰自由的原则,起源于基督教中耶稣对弟子的教诲,成形于新教的“因信称义”教义。  
在基督教史上,最先对政教分离原则提出来的,是耶稣。据《圣经》记载,在回答法利赛人提出的是否应该向皇帝纳税的时候,耶稣回答说,“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众所周知,凯撒,是耶稣时代罗马皇帝的称呼,在这里,凯撒代表世俗政府,上帝代表宗教,这句话的意思可以理解为“政府的归政府,上帝的归上帝”。这句话,被后来的新教徒认为是政教分离原则的教义依据。  
早期的基督教徒忠实地执行了政教分离的原则,他们从来没有尝试去干涉政府的世俗权利,或者尝试去让教会行使政府的权利,很长一段时间,基督教仅仅作为民间信仰在社会流传。到了罗马帝国的晚期,从基督教皇帝君士坦丁开始,基督教成了国家支持和维护的宗教,开始了与政权的结合。以后的皇帝也看到了基督教的可利用价值,开始尊基督教为国教。这个时代的政教结合,还仅仅是政权对教权的干预,反映着基督教作为民间信仰时代承受政权压迫的传统,政权力量优越于教权,教权则对皇权的世俗事物尚无实质的影响,皇帝除了在精神上受宗教的影响之外,不让教会人士干涉统治,也不会给教会以世俗的权利。比如君士坦丁时代,君士坦丁就称自己为主教中的主教,并且在君士坦丁的主持下,教会平息了教义的争论,形成了著名的尼西亚信经。  
发展到了天主教时代,天主教的教义中因为包含有“因行为称义”的思想,以及因为欧洲的王权由于宗教结合的需要,基督教开始了与政权的密切愈合,王权的代表者往往就是教权的首领,执掌和管理着教会,或者教会被赋予了相当程度的世俗权力,成为近似于政教合一的宗教。  
天主教成为政教合一的宗教,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天主教的教义中包含有“人因行为称义”的思想。  
传统天主教尽管起初受奥古斯丁的教义诠释影响很大,但在以后的发展中,逐渐接受了帕拉纠主义的人“因行为称义”的思想。人能“因为行为而称义”,意思是人通过善行可以在上帝面前称义,即通过各种宗教仪式、善行、赎罪行为等等来获得救赎。因此,天主教在其宗教实践中,非常注重人的行为的公义性,注重信徒的修道修养,要求信徒行善,做好事,多捐款。极端的例子,是在中世纪天主教发行的赎罪券,那时,天主教让人相信,人可以通过买赎罪券而获得灵魂的救赎。教士说:“当听到钱进箱子的叮当相声的时候,一个灵魂就因此得救了”。此外,天主教还注重礼拜时的繁琐的宗教仪式,认为遵守这些仪式也是得救的必要程序。  因为相信“因行为称义”,相信行为的正当是得救的手段,因此,天主教倾向于严厉地约束信徒的行为。中世纪的修道院要求修道士进行刻苦的修行,遵行严厉的纪律。  
同样,因为“因行为称义”的教义,教会也渴望能够在社会上约束世俗百姓的行为,以使世人能通过善行获得救赎,以建立世上的基督教王国。  这种渴望经常变成对权力的渴望,因为只有政权才具有约素百姓行为的权利。这是教会与政权结合的思想基础,也是教权当初渴望与政权结合的的动机。  
天主教的政教合一的局面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政教愈合的过程,有着很复杂的因素。在天主教方面,“人因行为称义的”的教义,是促使政教合一的教理基础;在政权方面,也有着与教权结合的渴望,因为通过君权神授的理论可以获得政权的正统性。两个可以相互利用的势力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中世纪的政教合一的局面。   
 如同基督新教的英文字意Protestantism所表达的一样,作为天主教的抗议派而产生的新教,在“人因何在上帝面前称义”的问题上,也有着与天主教截然不同的看法。  
基督教新教的最基本的教义是人“借着恩典,因信称义”,就是主张,人“本着恩典,因着信仰,被神救赎”。这个教义引导信教徒主张政教分离和信仰自由。  
这个教义的基本逻辑是,因为人的本性的不可救药的堕落,所以人的行为都带有罪性。人做一件好事或一些好事都不能掩饰其行为的整体的罪性,甚至所谓好事也往往出于人的自利自满自傲等罪性,也不是真正的好事。比如,有许多人的捐助或舍施或帮助他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优越感,甚至是一种自我宣传,而不是来自内心的真正的善行等等。因此,人仅仅靠自己和自己的行为是摆脱不了罪性,也就摆脱不了灵魂的灭亡。  
这个教义说,人的称义和获得救赎,依靠上帝的恩典。救赎来自上帝,来自于上帝对人的怜悯。从人的堕落程度来讲,虽然没有一个人是能够得到救赎,但上帝对人有充分的恩典,有充分的怜悯,上帝将救赎作为一种恩典赐给人们。  
那么,救赎怎样体现呢?这个教义说,救赎体现在这样一个事实上,就是,上帝作为人子,降临于世,在十字架上替他们死一回,替他们赎罪;并且将圣灵赐给信仰上帝本身替人赎罪这一事实的人,让他们靠着这个信仰,得到来自上帝的圣灵,使他们因圣灵充满而弃绝罪性,成为再造的新人,从而使身体和灵魂获得救赎。这个救赎意味着身体不再受罪念的困扰,而灵魂则可以不死,并上天堂。
也就是说,他们“本着恩典,因为信仰”而被救赎。  
《圣经》的《罗马书》说“义人因信而生”,人“因信称义”,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新教徒反对并批判天主教的“人能通过赎罪善行等行为”获救的思想,马丁"路德在《论基督徒的自由》一书中说:“任何没有信仰的行为,都将受到诅咒”。  
新教的“人因信称义”和“信仰乃是上帝的恩赐”的教义,使得新教不倾向于约束人的世俗行为,因为在新教看来,善行来自于信仰,来自于上帝,是圣灵在人的内心做工的结果。人去约束人的行为是没有用的,天主教的实践证明是约束不了的,只有依靠上帝,只有上帝才能真正让人行善。因此,新教认为,真正的基督徒是没必要遵守教义上的清规戒律的,有了上帝赐与的圣灵,人的行为自然就体现了上帝的善,就可以“随心所欲而不逾矩了”。保罗说,“哪里有圣灵,哪里就有自由”,指的就是基督徒摆脱宗教律法约束的自由。  
新教因为不倾向约束人的行为,也就缺乏与政府结合的欲望,缺乏获得世俗权力的欲望。  
同时,因信称义的教义导致的一个直接结论,就是,既然信仰是上帝赐与的,是上帝亲自做功的结果,那么,信仰在本质上是信徒与上帝之间的事,与政府没有任何关系。  
此外,新教这个教义还导致了信仰的个人主义,信仰的个人主义认为,既然信仰是上帝赐与的,那么,在信仰生活中,重要的就是个人,个人才是上帝所赐信仰的载体,个人的灵魂是上帝拯救的对象。上帝通过圣灵在个人心灵做功,个人也通过圣灵与上帝直接沟通,这样,在个人与上帝之间,不再存在神父等中间环节,而每一个信徒都是祭司。  
每一个信徒都是祭司的教义意味着,在信仰上,除了《圣经》和圣灵之外,没有任何权威和信靠,无论政府还是教会的领袖,也就是说,政府和教会的领袖都不能强迫别人的信仰和搞宗教迫害。    
依据这些教义,新教徒主张政经分离。作为新教的始作俑者,马丁.路得通过对耶稣的“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的教义的诠释,阐述了政教分离的意义,他说:"教会与政府分属两个不同的王国,教会管的是属灵的领域,教会通过传播福音,来给人带来属灵的公义性。政府管的则是世俗的领域,政府通过扬善惩恶来保证社会的和平和秩序,它不可能给人带来属灵的公义。政府的唯一任务是专注世俗的秩序,教会的唯一任务则是宣讲和教导耶稣基督的福音。它们两者在人的生活中承担不同的功能,分管不同的领域。"  
同样,依据这些教义,新教徒主张信仰自由。既然“信仰是上帝的恩赐”,来自于上帝,那么,个人和团体就不能限制别人的信仰。新教徒说,当年耶稣在传播福音的时候,对不信者也并没有强制,他只是通过教训和传道让人们悔改,并没有诉诸任何强制力。马丁路德在给德意志亲王的信中说:“政府的职能不是禁止或教导人们宣讲自己想要的东西——无论是福音还是谎言”。    
新教徒对政教分离和宗教自由的执著,还源于自己在天主教统治下遭受长期迫害的体验,以及对天主教长期政教合一体制所带来弊端的反省。这些弊端,在新教徒看来,都有害于信仰。  
首先,政教合一带来的最为明显的弊端,是宗教迫害,而宗教迫害会使信仰带有屈从或伪装色彩,从而有损信仰的真实性。   
基督教在获得政权的支持之前,内部的正统与异端的斗争仅限于教义的争论,并没有血淋淋的宗教迫害。在原始教会时期的对诺斯替主义的排除,在教父时代的“三位一体”信仰的确立,都没有伴随对异端的肉体的压制。在基督教成为罗马的国教之后,因为与国家权力的结合,教义之争逐渐演变为宗教迫害,教会的控制者为维持自己教义的正统性开始用暴力对待异端。在中世纪,天主教获得了对欧洲社会的政治、文化、思想的绝对支配之后,宗教迫害发展为统治者对整个社会的所有持异见者的全面压制,魔女裁判、异端裁判、火刑成了这个时代的特色。中世纪末期,基督新教因为对天主教的世俗以及神学权威提出了抗议和挑战,成了天主教剿杀异端的最大规模的牺牲品。在几百年的天主教的对基督新教的迫害中,有大量的新教徒被屠杀,仅在1572年8月23日一个夜晚,新教的胡格诺教派就在巴黎被天主教的国家势力屠杀了2000多人。著名作家 斯迈尔斯写的《信仰的力量》一书,详细地记载了法国天主教徒动用国家力量对新教徒实施的迫害,上万的人被屠杀,流放,禁锢,或被剥夺财产。  
在天主教对新教的迫害中,虽然有许多新教徒为信仰不屈地献了身,但也有许多新教教徒为保全生命或财产,不得不宣布放弃了新教信仰,重新皈依天主教,但实质上,这些教徒中,有许多人仍然保守着自己的新教信仰和新教的宗教仪式,背着人群举行自己的宗教聚会;或者虽然被武力迫使放弃了新教信仰,但也无法回归天主教而找不到信仰。  
因此,新教徒们在长期的遭受迫害的历史中认识到:国家权力的强制只能使信仰带有伪装或屈从色彩,不是来自灵魂的真正的信仰。  
其次,政教合一的另一个弊端,就是教会与政权结合会产生的巨大的世俗利益,而这种世俗利益会使得信仰趋于形式化和带有功利主义目的。  在政教合一的体制下,作为神圣权威与世俗权威的相互交换和利用,教会赋予了统治者以正统性,政权则给了教权以大量的土地和其他的世俗的好处和财富。教会因为与政权的结合而成了社会的特权机构,教权阶层也成了享有特权的富裕的贵族阶层。随这种现象而来的,是教会向功利主义机构的蜕化以及信仰的形式化和功利化,许多教士也变成了趋利好财之徒,而不再是神的仆人。比如,原先在宗教仪式中许多代表信仰的活动变成了盈利指向的行动,当时的发行赎罪券和一些其它的宗教行为,直接就是赚钱的行为,某教皇在过足了荣华富贵的日子之后,在死之前竟声称自己实际上并不信上帝。  
新教徒因此也认识到:国家权力与宗教结合会导致权力对信仰的腐蚀,权力派生的世俗利益让灵魂直接成了世俗利益的的奴仆,信仰由此变成了通向世俗利益的阶梯,而不再是真正的信仰。因此,受权力腐蚀的信仰只能是带有功利主义的假信仰。
  天主教近千年的政教合一的实践证明,政教合一的体制与信仰无益,反而有害于信仰。

cgy1963

11/17/2008 1:41 am

政教分离才有宗教自由.


cgy1963

11/17/2008 1:39 am

    Quoting dcba9696:
    谢谢大哥回访留言!南无阿弥陀佛!祝您吉祥如意!
谢谢大师!


glty208 66M
343 posts
11/14/2008 9:37 am

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