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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y1963
5600 posts
7/30/2009 7:45 am

Last Read:
8/7/2009 10:42 am

感谢dbnh32先生


感谢dbnh32先生诚恳的交流。

为了便于有兴趣的朋友参与讨论,将dbnh32先生关于“秋雨之福教会”的留言与我的发言发在这里。敬请dbnh32先生原谅。很高兴能够这样平坦的与你交流,向你学习。

引用 dbnh32:
秋雨之福教会有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社团登记呀? 登记了就合法了.没登记就不奇怪了.执法部门都是有根据办事的,不会乱来.你们应该有些中国社会的法律常识啊.每个国家的法律是不同的.虽然宗教信仰的自由是宪法允许的.
-----------------------------------------------------------------

矛盾的焦点是民政部门不给登记。

结社自由是全世界通行的没有异议的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其他国家普遍实行备案制,就是说我成立了一个什么社团,告诉你一下,就行了。中国是审批制,需要政府层层审批。

问题的实质是虽然中国宪法也规定有结社自由,但设了层层关卡,在实际上使宪法规定成了一纸空文。就是说,在中国大陆,除了中国共产党及其所属工、青、妇等所谓的社会团体和装饰门面的民主党派,不允许任何民间的社会团体,即NGO--非政府组织的存在。

有些从事公益、慈善、维权事业的非盈利机构--民间团体--NGO,万般无奈,只好以公司(企业)工商登记来取得合法身份。这样就出现一个笑不起来的笑话:完全依靠捐款维持的没有任何收益的非盈利公益机构却要与唯利是图的工商企业那样缴纳税款。早几天一篇关于“公盟”问题的文章就是如此。这就是所谓的让全世界耻笑的中国特色。

广州的维权朋友也是这样,原来也是搞的工商登记,现在他不怕了,什么登记也不搞,他对政府说:不是我不登记,是你不给我登记,只要你给我登记,要我加入共产党都行,我马上写申请。有关政府人员其实也是同情态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广州维权朋友的机构叫“珠江工友”,你可以在网上查阅。完全免费为珠三角的工友服务,完全是帮助政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可是政府害怕工友觉悟,就是不乐意。朋友完全靠社会捐款维持机构运转,自己经常连生活费都没有,可是还解决了5个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在网上公开招聘了5位大学生员工,在东莞设立了办事处。自己不分昼夜工作,员工却8小时,双休,只是星期天要求员工到医院看望伤病工友。前不久我在那里就遇上因为看望伤病工友问题而与医院保安发生的纠纷。朋友将保安骂得规规矩矩。

人类进入现代文明,NGO的作用越来越大,已经成为促进社会安定和谐的不可少的重要力量。在中国大陆,基督教与维权机构已经成为2支主要的NGO,已经形成全国规模,召开全国性的会议,无论合法还是非法,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中国的公民社会以这种方式成长--尽管步履蹒跚,也是中国的一大特色吧!

广州的维权朋友很希望我能够与他一起工作,但是,我想赚钱支持他。想投入教会的工作。也曾发动朋友支持他。确实,走得太艰难了。

据成都秋雨之福教会长执会通报,7月21日,成都市民政局电话通知秋雨之福教会的长老王怡,他们已于7月17日作出行政执法监督决定,建议青羊区民政局“纠正”对秋雨之福教会“予以取缔”的行政措施。

很多著名的律师、法学专家、教授是基督徒,基督教有自己的律师团,关于法律常识问题,请你放心。成都秋雨之福教会维权走的是法律程序,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办事,问题是真正违法的恰恰是立法者执法者。

一个逼迫与受逼迫的公开化时代的到来,就是信仰受逼迫的时代快要结束的预兆。

王怡长老继续恳求各地有负担的教会和信徒,为秋雨之福教会被取缔的案件和聚会被拦阻的事件祷告,为最近一两个月以来各地受到冲击、骚扰的教会祷告,也为中国政府在治理上的智慧、勇气与宽容祈祷。以谦卑柔和的态度,坚忍不退让的立场,使教会能与政府、社会展开更理性、公开、相互尊重的对话与交通,并在这个过程中恒久忍耐,一面在行动上定意坚持,一面在结果上安静等候。

求主施恩怜悯我们,因为撒旦魔鬼最大的攻击,不在外面,而是我们内心的苦毒、怨恨,血气,胆怯,纷争,骄傲和自义。求主在这个过程中,洗净我们,建立我们。带我们走一条更深的悔改归正、因信称义的天路。
荣耀颂赞,归给那按着自己的旨意创造万有、护理万有、救赎世人的耶和华神。
阿们!


cgy1963

7/31/2009 9:44 pm

    Quoting  :

谢谢关注留言!


cgy1963

7/30/2009 9:21 pm

    Quoting serendipity9:
    NGO,英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
    NGO在全球范围的兴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全球人口、贫困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人们发现仅仅依靠传统的政府和市场两级还无法解决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作为一种回应,NGO迅速成长并构成社会新的一级。
    NGO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体,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NGO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
    一个发达的现代社会需要发达的非政府组织。据调查,美国非政府组织总数超过200万个,经费总数超过5000亿,工作人员超过900万人。如此庞大和活跃的非政府机构(NGO),是与美国“大社会,小政府”的制度结构相配套的。这种制度的来源,与美国建国之初移民互助自助的传统有关。
    非政府组织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社会及私人的捐赠。比如美国有力量极其强大的各种私人基金会支撑美国的各种NGO。同时,国家从税收上确立捐赠部分可以抵税的制度,以鼓励捐赠。
    [编辑本段]NGO的意义

    NGO是政府有效的“减压阀”和“稳定器”,还有着不可忽视的精神功能。NGO在中国有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的NGO,具有较长的历史和“半官方”的特色;另一种多由民间人士自发成立。目前全国稍具知名度的民间自发公益类NGO大约在300家左右。中国NGO主要集中在环保领域、妇女领域、扶贫领域,如北京的“自然之友”、“地球村”、“绿家园志愿者”,天津的“绿色之友”、江苏徐州的“绿色之家”等。
    NGO的精髓在于「GO」,在于政府组织,因为NGO的目的是关心公共事务,是要干预公权力的执行,甚至于直接抢夺公权力在自己的手中。在国际社会中,有很多的例子可以说明,NGO足以影响各国政府的决策,例如1999年WTO西雅图部长级会议、今年WTO坎昆部长级会议,NGO的影响力从场外延伸到场内,WTO当中对于各国劳工、环保、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等等不利的谈判,NGO一直在给予干扰和阻止,可以说对世界贡献良多。就算在一国之内,NGO也常常有决定福利、国家法令、政府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影响力。
    这个世界上三种关键力量,就是国家、市场与公民社会,而NGO就是代表公民社会的力量。国家的公权力,是一国之内唯一合法的暴力机构,被称作国家机器,有军队、警察、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各种法令,还能够与国际上其它国家签署协议,而且要签定国遵守。国家机器,就是合法的暴力。而市场,就是金钱的力量、企业的力量,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追求利润,其它皆为次要。如果不受其它因素制衡,将会对人类社会造成严重的伤害。最后,NGO就是公民社会的力量,把社会上的公民组织起来,发挥对公共事务的影响力,要求国家去约束市场的力量。
    国家具有公共性质,但是有时候会「政府失灵」,不能反映民意,这时候要由NGO代表公民社会的力量来矫正。现在政府出现在国际场合,不能完全代表民意,一定要有NGO在场才行,才有代表性。市场也会「市场失灵」,譬如在台湾许多大商家不用缴税,居然还退税!因此,公民社会的力量就有必要出现了。
    国家、市场、公民社会这三者不断地彼此互相影响。公民社会要求国家的公权力下放,释放公家资源给一般大众,同时也向企业要求进行「公司整治」,取得独立董事的席位,介入企业的经营,以迫使大企业照顾一般民众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再只照顾股票持有人的利润。
    [编辑本段]NGO面临的问题
    但是,国家和企业也会对公民社会「反作用」,对NGO渗透,这种事情天天在进行当中。譬如国家释放资源给NGO,让它接政府计画案,用资源来收买,NGO就不会对政府做得「太过分」;或者以法律特惠,保障NGO的地位,藉此收编NGO。在欧洲,有一个专门术语叫做「统合主义」(corporatism)在指这种情况,例如北欧,国家立法强制所有劳工加入总工会,大部分劳工福利事宜、薪资、劳动条件等等都由总工会与政府谈判来加以保障,但是总工会保障劳动力的稳定,不会乱搞罢工抗议,国家因此可以稳固地进行统治。这就是欧洲,尤其北欧的所谓福利国家的真相。在台湾有些人讨论到福利国家,立刻大叫「哈里路亚」,好像不知道福利国家还有这些层面。除了工会之外,很多NGO也是一样被收编或者被拢络,这种NGO,其实是G-NGO,是有利于政府的NGO。
    企业一样会收编NGO。许多NGO是企业出钱赞助,不会做出损害企业利润的事情,民众利益和企业冲突的时候,它们就缩回去,不会站在公民社会的立场据理力争。如NIKE会自己组成劳动条件调查的NGO,以冲淡外界对于NIKE用血汗工厂赚取暴利的批评。这种NGO,其实是 BR-NGOs,Business Run NGOs,由企业进行运作的NGO。
    所以,从事NGO工作的人,一定要清楚其实NGO是有AGO的性质,就是Against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带有「反政府」性质。我并不是指无政府主义,而是维持NGO的独立地位,不同于国家和企业对于统治与利润的追求,而是以公民社会的需求为第一优先。NGO鼓动小公民参加大社会,也就是参加公共事务,这样才会形成所谓的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以公共关怀作为他的归属,鼓励大家的眼界,从局部到整体,从小到大,这才是civil society。在东方社会,这种精神恰好最为缺乏,由此可见,我们在东方社会中推动NGO的重要性。
    [编辑本段]国际知名NGO
    绿色和平组织:当今国际上影响最大的环保NGO之一。自1971年在美国反对阿拉斯加州的核实验基地以来,绿色和平组织以其激进、顽强、坚定而闻名于世。
    无国界医生组织:1971年成立于法国,主要由一些医疗救助志愿者组成,目的在于向人们提供医疗救助,特别是赈灾援助。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成立于1969年,宗旨是防止对动物的虐待行为。
    美国福特基金会:1936年创立,全球最大的私人基金会之一。1988年,福特基金会是第一批被中国政府允许在中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之一。
    英国救助儿童会:英国最大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之一,成立于1919年,是救助儿童会国际联盟的重要成员。英国救助儿童会以伦敦为总部,在全球60多个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
    日本笹川和平财团:成立于1986年,为了进一步促进中日友好关系,笹川和平财团与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共同设立了中日友好交流基金,总额为一百亿日元(约6.5亿元人民币),是迄今中日间数额最大的民间友好交流专项基金。
    [编辑本段]国内知名NGO
    自然之友
    1993年6月5日,自然之友的几位发起人举办了中国首次民间自发的环境研讨会 —— “玲珑园会议”。1994年3月31日,自然之友成立,标志着中国第一个在国家民政部注册成立的民间环保团体诞生。创始人是梁从诫、杨东平、梁晓燕和王力雄。其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化书院导师梁从诫教授任会长,社会文化和教育问题专家杨东平教授任副会长。自然之友支持政府保护环境的各项政策、法规和措施,尽可能地予以配合和监督。十多年来自然之友累计发展会员8000多人,其中活跃会员3000余人,团体会员近30家。我们累计获得国内国际奖15余项,如“亚洲环境奖”、“地球奖”、“大熊猫奖”和菲律宾“雷蒙·麦格赛赛奖”。各地会员热忱地在当地开展各种环境保护工作,已有多位会员荣获各级嘉奖,由自然之友会员发起创办的NGO已有十多家。历经十年的创立与发展,自然之友成为中国具备良好公信力和影响力的环境NGO, 对中国环保事业和公民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并已成为标志性组织之一。
非常感谢姊妹的支持帮助,提供这么多的资料!
是的,环保组织做了大量的工作,做得非常好。向从事环保工作的NGO志愿者们致以深深地敬意!
有一点非常肤浅非常无知的疑问向姊妹请教:中国的环保方面的NGO挂靠在什么部门?因为据我所知,这是一个必要条件。家庭教会与政府谈判,政府也是这样要求家庭教会,必须收归官办教会辖制。
耶稣爱你,神祝福你!阿门!


cgy1963

7/30/2009 9:04 pm

    Quoting  :

谢谢宝贝!天天快乐!


cgy1963

7/30/2009 9:04 pm

    Quoting  :

谢谢姊妹关注支持!虚心接受姊妹的意见,我也正在考虑这个问题。
祝姊妹周末快乐!


cgy1963

7/30/2009 9:01 pm

    Quoting dcba9696:
    拜读了,南无阿弥陀佛!祝大哥吉祥如意!
谢谢好兄弟!


cgy1963

7/30/2009 9:00 pm

    Quoting maijin2:
    老麦仔细阅读了,
    不知道说什么好。
    就祝你快乐吧!
不说等于什么都说了,非常感谢麦兄的理解支持!


serendipity9 47F
221 posts
7/30/2009 7:43 pm

NGO,英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
NGO在全球范围的兴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全球人口、贫困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人们发现仅仅依靠传统的政府和市场两级还无法解决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作为一种回应,NGO迅速成长并构成社会新的一级。
NGO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体,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NGO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
一个发达的现代社会需要发达的非政府组织。据调查,美国非政府组织总数超过200万个,经费总数超过5000亿,工作人员超过900万人。如此庞大和活跃的非政府机构(NGO),是与美国“大社会,小政府”的制度结构相配套的。这种制度的来源,与美国建国之初移民互助自助的传统有关。
非政府组织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社会及私人的捐赠。比如美国有力量极其强大的各种私人基金会支撑美国的各种NGO。同时,国家从税收上确立捐赠部分可以抵税的制度,以鼓励捐赠。
[编辑本段]NGO的意义

NGO是政府有效的“减压阀”和“稳定器”,还有着不可忽视的精神功能。NGO在中国有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的NGO,具有较长的历史和“半官方”的特色;另一种多由民间人士自发成立。目前全国稍具知名度的民间自发公益类NGO大约在300家左右。中国NGO主要集中在环保领域、妇女领域、扶贫领域,如北京的“自然之友”、“地球村”、“绿家园志愿者”,天津的“绿色之友”、江苏徐州的“绿色之家”等。
NGO的精髓在于「GO」,在于政府组织,因为NGO的目的是关心公共事务,是要干预公权力的执行,甚至于直接抢夺公权力在自己的手中。在国际社会中,有很多的例子可以说明,NGO足以影响各国政府的决策,例如1999年WTO西雅图部长级会议、今年WTO坎昆部长级会议,NGO的影响力从场外延伸到场内,WTO当中对于各国劳工、环保、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等等不利的谈判,NGO一直在给予干扰和阻止,可以说对世界贡献良多。就算在一国之内,NGO也常常有决定福利、国家法令、政府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影响力。
这个世界上三种关键力量,就是国家、市场与公民社会,而NGO就是代表公民社会的力量。国家的公权力,是一国之内唯一合法的暴力机构,被称作国家机器,有军队、警察、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各种法令,还能够与国际上其它国家签署协议,而且要签定国遵守。国家机器,就是合法的暴力。而市场,就是金钱的力量、企业的力量,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追求利润,其它皆为次要。如果不受其它因素制衡,将会对人类社会造成严重的伤害。最后,NGO就是公民社会的力量,把社会上的公民组织起来,发挥对公共事务的影响力,要求国家去约束市场的力量。
国家具有公共性质,但是有时候会「政府失灵」,不能反映民意,这时候要由NGO代表公民社会的力量来矫正。现在政府出现在国际场合,不能完全代表民意,一定要有NGO在场才行,才有代表性。市场也会「市场失灵」,譬如在台湾许多大商家不用缴税,居然还退税!因此,公民社会的力量就有必要出现了。
国家、市场、公民社会这三者不断地彼此互相影响。公民社会要求国家的公权力下放,释放公家资源给一般大众,同时也向企业要求进行「公司整治」,取得独立董事的席位,介入企业的经营,以迫使大企业照顾一般民众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再只照顾股票持有人的利润。
[编辑本段]NGO面临的问题
但是,国家和企业也会对公民社会「反作用」,对NGO渗透,这种事情天天在进行当中。譬如国家释放资源给NGO,让它接政府计画案,用资源来收买,NGO就不会对政府做得「太过分」;或者以法律特惠,保障NGO的地位,藉此收编NGO。在欧洲,有一个专门术语叫做「统合主义」(corporatism)在指这种情况,例如北欧,国家立法强制所有劳工加入总工会,大部分劳工福利事宜、薪资、劳动条件等等都由总工会与政府谈判来加以保障,但是总工会保障劳动力的稳定,不会乱搞罢工抗议,国家因此可以稳固地进行统治。这就是欧洲,尤其北欧的所谓福利国家的真相。在台湾有些人讨论到福利国家,立刻大叫「哈里路亚」,好像不知道福利国家还有这些层面。除了工会之外,很多NGO也是一样被收编或者被拢络,这种NGO,其实是G-NGO,是有利于政府的NGO。
企业一样会收编NGO。许多NGO是企业出钱赞助,不会做出损害企业利润的事情,民众利益和企业冲突的时候,它们就缩回去,不会站在公民社会的立场据理力争。如NIKE会自己组成劳动条件调查的NGO,以冲淡外界对于NIKE用血汗工厂赚取暴利的批评。这种NGO,其实是 BR-NGOs,Business Run NGOs,由企业进行运作的NGO。
所以,从事NGO工作的人,一定要清楚其实NGO是有AGO的性质,就是Against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带有「反政府」性质。我并不是指无政府主义,而是维持NGO的独立地位,不同于国家和企业对于统治与利润的追求,而是以公民社会的需求为第一优先。NGO鼓动小公民参加大社会,也就是参加公共事务,这样才会形成所谓的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以公共关怀作为他的归属,鼓励大家的眼界,从局部到整体,从小到大,这才是civil society。在东方社会,这种精神恰好最为缺乏,由此可见,我们在东方社会中推动NGO的重要性。
[编辑本段]国际知名NGO
绿色和平组织:当今国际上影响最大的环保NGO之一。自1971年在美国反对阿拉斯加州的核实验基地以来,绿色和平组织以其激进、顽强、坚定而闻名于世。
无国界医生组织:1971年成立于法国,主要由一些医疗救助志愿者组成,目的在于向人们提供医疗救助,特别是赈灾援助。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成立于1969年,宗旨是防止对动物的虐待行为。
美国福特基金会:1936年创立,全球最大的私人基金会之一。1988年,福特基金会是第一批被中国政府允许在中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之一。
英国救助儿童会:英国最大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之一,成立于1919年,是救助儿童会国际联盟的重要成员。英国救助儿童会以伦敦为总部,在全球60多个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
日本笹川和平财团:成立于1986年,为了进一步促进中日友好关系,笹川和平财团与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共同设立了中日友好交流基金,总额为一百亿日元(约6.5亿元人民币),是迄今中日间数额最大的民间友好交流专项基金。
[编辑本段]国内知名NGO
自然之友
1993年6月5日,自然之友的几位发起人举办了中国首次民间自发的环境研讨会 —— “玲珑园会议”。1994年3月31日,自然之友成立,标志着中国第一个在国家民政部注册成立的民间环保团体诞生。创始人是梁从诫、杨东平、梁晓燕和王力雄。其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化书院导师梁从诫教授任会长,社会文化和教育问题专家杨东平教授任副会长。自然之友支持政府保护环境的各项政策、法规和措施,尽可能地予以配合和监督。十多年来自然之友累计发展会员8000多人,其中活跃会员3000余人,团体会员近30家。我们累计获得国内国际奖15余项,如“亚洲环境奖”、“地球奖”、“大熊猫奖”和菲律宾“雷蒙·麦格赛赛奖”。各地会员热忱地在当地开展各种环境保护工作,已有多位会员荣获各级嘉奖,由自然之友会员发起创办的NGO已有十多家。历经十年的创立与发展,自然之友成为中国具备良好公信力和影响力的环境NGO, 对中国环保事业和公民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并已成为标志性组织之一。


maijin2 60M
10453 posts
7/30/2009 1:27 pm

老麦仔细阅读了,
不知道说什么好。
就祝你快乐吧!